领导班子及分工
徐 洋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琛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人事、宣传、工青妇、老干部、行政审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社会救助、区划地名、慈善事业、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工作,婚姻管理、殡葬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尹小丽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财务、政务公开、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法制建设、信访稳定、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负责分管办公室、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
内设机构
大连金普新区民政局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与区划地名(行政审批科)。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老龄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区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贯彻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养老、老龄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工作,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作,贯彻养老服务业扶持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统筹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组织实施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长期护理服务制度的落实,协调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营养老机构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全区提升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管理水平;协调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法负责监督管理区级养老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三)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负责区管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的审批工作。
(四)加强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区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五)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统筹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参与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
(六)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及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资料的编纂和审定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区殡葬服务机构、公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业务工作。
(八)代管区残疾人联合会。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光中街道和平路226号
办公室电话:0411-88532807,传真:0411-8853280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