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二、《行政复议法》与人民群众有什么关系?
《行政复议法》与人民群众具有密切关系,为人民群众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一条法定的救济渠道和制度保障。
三、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复议申请人应当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
四、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 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三是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四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五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六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七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八是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 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九是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十是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十一是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十二是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十三是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十四是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十五是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五、哪些事项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一是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是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三是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是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六、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哪些?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七、什么叫复议申请人?什么叫被申请人?什么是复议中的第三人?
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复议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被申请人。申请人以外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经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复议中的第三人。
八、申请行政复议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要详细准确。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书中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同时,还应当载明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等。
九、解决行政争议是选择行政复议还是选择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通过解决行政争议来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是通过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实现的,行政诉讼是通过司法对行政的监督实现的。您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救济途径,但应当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您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法律、法规设定复议前置的,您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就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十、申请人可否对抽象行政行为提出审查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
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以上所列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十一、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多少?
如果您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十二、行政复议收费吗?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三、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怎么办?
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行政复议相关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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