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首违免罚清单

大连市统计(系统)四张清单

信息时间::2024-06-18

字体:[小]

附件1-1:《大连市统计(系统)四张清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序号 免罚事项名称 管理
领域
适用情形 法定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实施部门
(市级)
实施部门
(区级)
1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统计系统 1.统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3.由于统计机构或者相关部门等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者的原因导致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的;4.对于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虚假或者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虚假或者不完整农业普查资料的违法行为,违法数额、差错率未达到统计行政处罚标准的;5.其他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2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统计系统 1.统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3.由于统计机构或者相关部门等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者的原因导致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的;4.对于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虚假或者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虚假或者不完整农业普查资料的违法行为,违法数额、差错率未达到统计行政处罚标准的;5.其他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3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统计系统 1.统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3.由于统计机构或者相关部门等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者的原因导致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的;4.对于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虚假或者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虚假或者不完整农业普查资料的违法行为,违法数额、差错率未达到统计行政处罚标准的;5.其他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4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统计系统 1.统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3.由于统计机构或者相关部门等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者的原因导致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的;4.对于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虚假或者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虚假或者不完整农业普查资料的违法行为,违法数额、差错率未达到统计行政处罚标准的;5.其他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5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统计系统 1.统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3.由于统计机构或者相关部门等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者的原因导致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的;4.对于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虚假或者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虚假或者不完整农业普查资料的违法行为,违法数额、差错率未达到统计行政处罚标准的;5.其他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6 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 统计系统 1.统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3.由于统计机构或者相关部门等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者的原因导致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的;4.对于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虚假或者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虚假或者不完整农业普查资料的违法行为,违法数额、差错率未达到统计行政处罚标准的;5.其他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附件1-2:《大连市统计(系统)四张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序号 减轻处罚事项名称 管理领域 适用情形 从轻幅度 法定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实施部门(市级) 实施部门(区级)
1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统计系统 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工作,主动报告统计违法线索,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受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胁迫或者干预从事统计违法行为,并能提供有关证据,经核查属实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在基础裁量档次幅度内给予较轻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大连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2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统计系统 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工作,主动报告统计违法线索,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受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胁迫或者干预从事统计违法行为,并能提供有关证据,经核查属实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在基础裁量档次幅度内给予较轻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大连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3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统计系统 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工作,主动报告统计违法线索,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受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胁迫或者干预从事统计违法行为,并能提供有关证据,经核查属实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在基础裁量档次幅度内给予较轻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大连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4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统计系统 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工作,主动报告统计违法线索,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受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胁迫或者干预从事统计违法行为,并能提供有关证据,经核查属实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在基础裁量档次幅度内给予较轻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大连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5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统计系统 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工作,主动报告统计违法线索,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受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胁迫或者干预从事统计违法行为,并能提供有关证据,经核查属实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在基础裁量档次幅度内给予较轻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大连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6 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 统计系统 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工作,主动报告统计违法线索,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受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胁迫或者干预从事统计违法行为,并能提供有关证据,经核查属实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在基础裁量档次幅度内给予较轻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大连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附件1-3:《大连市统计(系统)四张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序号 减轻处罚事项名称 管理领域 适用情形 减轻幅度 法定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实施部门(市级) 实施部门(区级)
1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统计系统 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工作,主动报告统计违法线索,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受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胁迫或者干预从事统计违法行为,并能提供有关证据,经核查属实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原行政处罚下降一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大连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2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统计系统 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工作,主动报告统计违法线索,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受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胁迫或者干预从事统计违法行为,并能提供有关证据,经核查属实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原行政处罚下降一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大连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3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统计系统 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工作,主动报告统计违法线索,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受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胁迫或者干预从事统计违法行为,并能提供有关证据,经核查属实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原行政处罚下降一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大连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4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统计系统 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工作,主动报告统计违法线索,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受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胁迫或者干预从事统计违法行为,并能提供有关证据,经核查属实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原行政处罚下降一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大连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5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统计系统 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工作,主动报告统计违法线索,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受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胁迫或者干预从事统计违法行为,并能提供有关证据,经核查属实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原行政处罚下降一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大连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6 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 统计系统 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工作,主动报告统计违法线索,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受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胁迫或者干预从事统计违法行为,并能提供有关证据,经核查属实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 原行政处罚下降一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 1.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对当事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大连市统计局 中山区统计局、西岗区统计局、沙河口区统计局、甘井子区统计局、旅顺口区统计局、大连金普新区统计局、普兰店区统计局、瓦房店市统计局、庄河市统计局、长海县统计局

责编:统计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