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统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信息时间::2022-11-18

字体:[小]

金普新区统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职权种类

权力名称

实施依据

承办科室

备注

1

行政处罚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有关专业

 

2

行政处罚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有关专业

 

3

行政处罚

对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有关专业

 

4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四款

有关专业

 

5

行政处罚

对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五款

有关专业

 

6

行政处罚

对迟报统计资料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二条

有关专业

 

7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二条

有关专业

 

8

行政奖励

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五条

有关专业

 

9

行政监督

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有关专业

 

10

其他类

统计调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第四条

有关专业

 

11

其他类

调查统计违法行为和核查统计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三十五条

有关专业

 

12

其他类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第十四条

有关专业

 

 

责编:统计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