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统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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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种类 |
权力名称 |
实施依据 |
承办科室 |
备注 |
1 |
行政处罚 |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局有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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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处罚 |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局有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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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处罚 |
对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
局有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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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处罚 |
对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四款 |
局有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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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处罚 |
对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一条第五款 |
局有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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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处罚 |
对迟报统计资料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二条 |
局有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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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二条 |
局有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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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奖励 |
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五条 |
局有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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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监督 |
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三十三条 |
局有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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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类 |
统计调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六条 |
局有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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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类 |
调查统计违法行为和核查统计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三十五条 |
局有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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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类 |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第十四条 |
局有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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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