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行政执法检查具体事宜 |
行政执法检查法律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联合检查部门 |
1 |
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
港口企业1家 |
港口企业有无违规经营、超经营范围行为;是否有扰乱港口经营秩序行为;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
现场调阅审查 |
第四季度 |
无 |
2
|
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金普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企业(26家) |
企业资质条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资质条件;车辆资质条件;场地资质条件;制度落实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 。 |
现场调阅 审查 |
第二、三、四季度 |
无 |
3 |
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金普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水路运输企业(2家) |
经营行为检查;经营资质检查。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 第五条。 |
现场调阅查阅 |
第二季度或三季度 |
无 |
4 |
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金普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船舶修造企业(1家) |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有重大安全事故;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有重大质量事故;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资格与配备数量是否满足类别、吨位要求;设施、设备检测及配备情况是否满足类别、吨位要求;是否有超范围经营,外协工程合作有无违规现象;需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证书是否齐全有效;统计报表是否按时、准确;类别吨位证书、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是否齐全、有效。 |
《大连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管理条例》第三条 。 |
现场调阅查阅 |
第二季度或三季度 |
无 |
2021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截图
责编: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