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济途径
(一)享有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在收到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或者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行政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投诉举报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投诉举报的方式及途径:投诉电话:0411-87552072(12345)
(二)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及受理机构:对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我局予以受理。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7日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