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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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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 时限 |
收费依 据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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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
1 |
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新办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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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XX组织 |
1日 |
此事项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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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伐更新验收 |
行政确认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林业科 |
|
【行政法规】《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1987年8月25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9月10日林业部发布 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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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XX组织 |
5日 |
此事项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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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伐作业质量验收 |
行政确认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林业科 |
|
【行政法规】《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1987年8月25日国务院批准 1987年9月10日林业部发布 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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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民、法人或XX组织 |
8日 |
此事项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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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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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XX组织 |
5日 |
此事项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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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永久使用林地县级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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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XX组织 |
8日 |
此事项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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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修订)第三十八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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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XX组织 |
8日 |
收费,依据《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印发机关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文号 财税〔2015〕122号 印发时间 2015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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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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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XX组织 |
8日 |
此事项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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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初审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林业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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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10年7月30日修正)第十四条 |
公民、法人或XX组织 |
5日 |
此事项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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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处理 |
行政裁决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林业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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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XX组织 |
20日 |
此事项不收费 |
|
10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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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XX组织 |
20日 |
此事项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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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因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征收、征用、使用70公顷及其以下草原审核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林业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公布,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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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XX组织 |
20日 |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价格函〔2023〕4号) |
|
12 |
省际间调运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法律】《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 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三条、第八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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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民、法人 |
5日 |
此事项不收费 |
|
13 |
林草植物产地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法律】《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 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七条、第八条。 |
|
|
|
|
公民、法人 |
5日 |
此事项不收费 |
|
14 |
省内调运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法律】《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 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七条、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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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 |
5日 |
此事项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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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矿业权审批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耕保地矿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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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申请人 |
40日 |
收费,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9条、第1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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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对未取得采矿许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第39条、第45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1994 年 3 月 26 日颁布)第42条 |
《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9 年 9 月 27 日修正) 第38条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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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对超越批准的矿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第40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1994 年 3 月 26 日颁布)第42条 |
《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9 年 9 月 27 日修正) 第38条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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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3.对非法买卖、出租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第42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42条 |
《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9 年 9 月 27 日修正) 第4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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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19 |
1.对未取得勘查许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 240 号 2014 年 7 月 29 日修正)第26条 |
《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997 年 11 月 29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 年 9 月 27 日修正)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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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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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对违反规定,未经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 240 号 2014 年 7 月 29 日修正)第2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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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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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3.对破坏、移动矿区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 241 号,1998 年 2 月 12 日颁布,2014 年 7 月 9 日修正)第19条 |
《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9 年 9 月 27 日修正)第4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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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22 |
1.对未经批准发掘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580 号,2019 年 3 月 2 日修正)第36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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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23 |
2.对擅自采掘化石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
《辽宁省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2005 年 5 月 28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5 年 9 月 25 日修正)第21条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24 |
1.对买卖或者以其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第7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修订) 第54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25 |
2.对占用耕地建窑、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第75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修订) 第55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26 |
3.对拒不履行土地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第76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修订) 第56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27 |
4.对未经批准或者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第77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修订) 第57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28 |
6.对擅自将农民集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第8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修订)第60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29 |
1.对单位和个人在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9条 第57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30 |
2.对建设项目施工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35条 第56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31 |
2.对占用基本农田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57 号,1998 年 12 月 27 日颁布)第33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32 |
1.对盗伐森林或其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76条第1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3月19日第三次修订)第38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33 |
2.对滥伐森林或其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76条第2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3月19日第三次修订)第39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34 |
3.对毁坏森林、林木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7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018年3月19日第三次修订)第41条第2款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35 |
1.对在相关自然保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48条 |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36 |
2.在相关自然保护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49条 |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37 |
3.以收容救护为名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47条 |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38 |
4.未取得人工繁育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51条 |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39 |
5.未经批准、未取得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28第1款和第2款、第29条第2款、第34条第1款、第52条 |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40 |
6.未持有合法来源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27条、第33条、第48条 |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41 |
7.违法生产、经营使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30条、第49条 |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42 |
8.未经批准从境外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30条、第50条 |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43 |
9.未经批准将从境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40条、第59条 |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44 |
对破坏国家或者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根据 2014 年 1 月 9 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33条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45 |
1.对擅自改变林地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278号)第三次修订)第43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46 |
2.对擅自将防护林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278号)第三次修订) 第46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47 |
3.对在自然保护区、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第35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48 |
1.对未取得采集证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订)第23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49 |
2.对违规出售、收购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订)第24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50 |
3.对外国人在中国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订) 第27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51 |
对破坏沿海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
|
《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 (林业部令第 11 号,1996 年 11 月 13 日颁布)第14条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52 |
对违反《辽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2004 年 6 月 30 日修正)第45条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53 |
对进入林地放牧、在林地内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损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标志、护栏等管护设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
《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省政府令第 238 号,2009 年 12 月 2 日颁布)第8条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54 |
对进入林地放牧、在林地内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损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标志、护栏等管护设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
《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 (省政府令第 238 号,2009 年 12 月 2 日颁布)第9条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55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森林防火条例》 (国务院令第 541 号,2008 年 12 月 1 日颁布)第50条 第53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56 |
对排放沼泽湿地水资源或者截断湿地水系与外围水系联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
《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200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28条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57 |
对在湿地围(开)垦或者擅自在沼泽湿地挖塘、挖沟、筑坝、烧荒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
《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200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29条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58 |
对在沼泽湿地内破坏候鸟主要繁殖、栖息湿地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
《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200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30条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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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对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1994年10月9日颁布)第35条 |
|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不收费 |
|
60 |
首次登记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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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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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3个工作日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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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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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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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即时办结 |
财税[2019]45号、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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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转移登记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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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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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明确共有人—及时办结。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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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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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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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即时办结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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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抵押权登记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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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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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即时办结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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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预告登记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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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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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即时办结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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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更正登记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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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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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即时办结 |
财税[2019]45号、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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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查封登记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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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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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即时办结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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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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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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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即时办结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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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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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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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2小时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工本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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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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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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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2小时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工本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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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申请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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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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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即时办结 |
财税[2019]45号、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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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建设项目用地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空间规划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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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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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土地利用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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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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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土地利用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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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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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临时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土地利用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主席令第四十一号,2019年8月26日予以修正)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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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6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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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租赁审批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土地利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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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
《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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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企业法人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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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土地利用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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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企业法人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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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土地利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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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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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企业法人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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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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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土地利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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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号 1998年2月17日)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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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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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土地利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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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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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企业法人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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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土地利用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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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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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详细规划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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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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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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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详细规划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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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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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详细规划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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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8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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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土地闲置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
用地监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第二十六条 |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2008年1月3日颁布)第二项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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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四条第(一)款;《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第二项第(一)条;《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第一项第(四)条 |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闲置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税[2021]133号)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90日 |
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20% |
土地闲置费的收取和收费标准虽有依据,但其本身属于行政处罚还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存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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