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 |||||||||||||
填报单位: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 据标准 | 备注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
1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 局 | 办公室(审批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第六十条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7日 | 不收费 | |||||
2 |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办公室(审批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四条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7日 | 不收费 | |||||
3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办公室(审批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附件第336项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7日 | 不收费 | |||||
4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办公室(审批科) | 《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令第56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第三十二条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7日 | 不收费 | |||||
5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基础教育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
适龄儿童、少年 | 7日 | 不收费 | |||||
6 | 教师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人事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修正) 第十三条 |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 第十三条 |
教师 | 不收费 | |||||
7 | 校车使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财务基建审计与安全科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617号)第十五条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8 | 幼儿园定级 | 行政确认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学前教育科 | 《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四条、第十九条 | 幼儿园 | 不收费 | ||||||
9 | 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确认 | 行政确认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教育督导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 | 《教育督导条例》(2012年8月29日通过)第二条 | 学校 | 不收费 | |||||
10 | 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 行政确认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体育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十条 | 运动员 | 不收费 | |||||
11 |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认定 | 行政确认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体育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一条 |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社会指导员 | 不收费 | |||||
12 | 学生资助 | 行政给付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财务基建审计与安全科 |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第七条 | 学生 | 不收费 | ||||||
13 | 对在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培养后备人才做出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体育科 |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2013年11月6日体青字[2013]10号) 第十六条 | 学校、教师 | 不收费 | ||||||
14 | 对职业教育工作的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第三十条 | 学校、教师 | 不收费 | ||||||
15 | 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奖励 | 行政奖励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基础教育科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第六条 | 学生 | 不收费 | ||||||
16 | 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 行政奖励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基础教育科 |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2010年12月13日教育部令第30号修正) 第三十二条 |
教师 | 不收费 | ||||||
17 | 对区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获得者的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人事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 | 教师 | 不收费 | ||||||
18 | 表彰优秀指导教师 | 行政奖励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人事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 | 教师 | 不收费 | ||||||
19 | 幼儿园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 | 行政奖励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学前教育科 | 《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第二十六条 | 幼儿园、教师 | 不收费 | ||||||
20 |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且情节严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基础教育科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发布)第三十六条 | 学校 | 不收费 | ||||||
21 | 义务教育段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基础教育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22 |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基础教育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八条 | 个人 | 不收费 | ||||||
23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基础教育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七十六条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 第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 学校 | 不收费 | |||||
24 | 对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办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 公民 企业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25 | 对违反《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学前教育科 | 《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2017年1月10日通过)第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 | 幼儿园 | 不收费 | ||||||
26 | 对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体育科 | 《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十六条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十七条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27 |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体育科 | 《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十七条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十七条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28 | 对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违规管理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体育科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三十一条 |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29 | 对违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体育科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十七条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30 | 对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行为的处理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基础教育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二十七条 |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第十三条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31 | 对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人事科 |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1995年12月12日颁布并施行)第十九条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 第十八条 | 公民 | 不收费 | |||||
32 | 对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人事科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四条、 第十八条 | 教师 | 不收费 | ||||||
33 | 对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人事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1998年3月6日国家教委发布并施行)第十八条 | 教师 | 不收费 | |||||
34 |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体育科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年10月25日颁布) 第二十条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35 | 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认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基教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 |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八条,《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第二条 | 学生 | 不收费 | |||||
36 | 小学初级中学学籍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基础教育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 | 学生 | 不收费 | ||||||
37 | 民办学校年检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职业与承恩教育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 | 学校 | 不收费 | ||||||
38 | 幼儿园收费审核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学前教育科 | 《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大价发 [2014]103 号第三章第十条 | 幼儿园 | 不收费 | ||||||
39 | 幼儿园年检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学前教育科 | 《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2017年1月10日通过)第十五条 | 幼儿园 | 不收费 | ||||||
40 | 负责中小学学区划分管理工作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财务基建审计与安全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 不收费 | |||||||
41 | 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者作弊的处罚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人事科 |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1995年12月12日颁布并施行)第二十条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1998年3月6日国家教委发布并施行)第四条 | 公民 | 不收费 | |||||
42 | 对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处罚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人事科 |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1995年12月12日颁布并施行)第二十七条 | 公民 | 不收费 | ||||||
43 |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 | 公民 企业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44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体育科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年10月25日颁布) 第五条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45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体育科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年10月25日颁布) 第二十条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46 | 对传统校申报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行政处罚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基础教育科 |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2013年11月6日体青字[2013]10号)第十七条 | 学校 | 不收费 | ||||||
47 | 国家三级裁判员资格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体育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 | 运动员 | 不收费 | ||||||
48 |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体育科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49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体育科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0 | 对教师申诉作出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人事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九条 | 教师 | 不收费 | ||||||
51 | 对学生申诉作出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基础教育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二条 | 学生 | 不收费 | ||||||
52 | 对省内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教育督导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一条 | 《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2012年9月9日颁布) 第二条 |
学校 | 不收费 | |||||
53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体育科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 | 公民 企业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
不收费 | ||||||
54 | 指导新区中小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财务基建审计与安全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主席令第六十九号第二十二条 | 学校、幼儿园 | 不收费 | ||||||
55 | 对新区中小学进行安全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财务基建审计与安全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主席令第70号 第五十九条 | 学校、幼儿园 | 不收费 | ||||||
56 | 定应对各种灾害、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财务基建审计与安全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主席令第65号第二十三条 | 学校、幼儿园 | 不收费 | ||||||
57 | 开展交通、消防、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 财务基建审计与安全科 |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教育部 教基〔2005〕10号 第三条 | 学校、幼儿园 | 不收费 | ||||||
填表人:郭斌 | 联系电话:87877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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