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教育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金普新区教育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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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执法事项 |
执法环节 |
记录场合 |
记录方式 |
记录内容 |
记录部门 |
记录人员 |
1 |
电话举报 |
案件来源记录 |
执法中心 |
录音 |
对通过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的电话全程录音 |
执法机构 |
值班人员 |
2 |
线索核查 |
违法线索处置环节 |
违法行为发生地 |
录音录像 |
记录现场核查过程及结果 |
执法机构 |
执法人员 |
3 |
现场检查 |
调查取证 |
调查现场 |
录音录像 |
记录当事人或在场有关人员配合/不配合现调查、笔录审核及签字的过程及结果 |
执法机构 |
执法人员 |
4 |
现场勘测(含违法现场勘测及行政许可现场勘测) |
调查取证 |
勘测现场 |
拍照及录音录像 |
记录勘测现场及周边情况 |
执法机构 |
执法人员 |
5 |
抽样取证 |
调查取证 |
调查现场 |
拍照及录音录像 |
记录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取样主要过程 |
执法机构 |
执法人员 |
6 |
调查询问 |
调查取证 |
询问现场 |
拍照或录音录像 |
记录当事人或在场有关人员配合/不配合调查询问、笔录审核及签字的过程及结果 |
执法机构 |
执法人员 |
7 |
证据保全 |
调查取证 |
调查现场 |
拍照及录音录像 |
根据需要对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保全的过程记录 |
执法机构 |
执法人员 |
8 |
听证 |
听证环节 |
听证现场 |
录音或录像 |
对听证全过程进行记录 |
执法机构 |
执法人员 |
9 |
留置送达 |
送达环节 |
送达现场 |
录音录像 |
记录送达时的过程和现场状况 |
执法机构 |
执法人员 |
10 |
公告送达 |
送达环节 |
执法中心 |
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
记录公告送达方式和载体及公告版面 |
执法机构 |
执法人员 |
11 |
责令改正 |
案件处理环节 |
核查地点 |
拍照或录音录像 |
记录按决定执行的改正情况 |
执法机构 |
执法人员 |
特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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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行动,应进行全程不间断记录,自到达现场开展执法活动时开始,至执法活动结束时停止;从现场带回当事人的,应当记录至将当事人带入执法办案场所时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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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执法音像记录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损坏、天气情况恶劣等客观原因而中断、中止记录的,重新开始记录时应当对中断、中止原因进行说明。确实无法继续记录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在事后书面说明情况。 |
责编: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