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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方向)申报指南的通知》(大商务发〔2025〕52号)的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大宗商品进口贸易项目)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参照附件《大宗商品进口贸易项目申报指南》要求,2025年3月31日前将纸质资料胶印成册(每页加盖申报企业公章,个别书面材料按要求加盖申报企业财务章),一式两份(含PDF格式电子版)报送至金普新区商务局外经外事科(金马路199号,管委会主楼332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87612556
附件:《大宗商品进口贸易项目申报指南》
金普新区商务局
2025年3月3日
责编: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