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由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专班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开展工作,要求全面摸清家底,规范“三资”处置,全链条提升管理质效,为进一步夯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要严格工作质量,依照法律法规政策、程序步骤稳妥有序推进,严肃过程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严禁不重视、走形式、走过场,对于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及时研究、充分研判、稳妥处置;要强化督导调度,建立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机制,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指导督导,在监督工作落实进度的同时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帮助村排疑解难。
会议指出,对待问题矛盾要敢于动真碰硬、一抓到底,凡是主动发现问题并立即纠正整改的,要区别对待;对专项行动中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无偿、拖欠或低价占用,违规出租、出让、发包集体资源资产,监守自盗、贪污侵占、套取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对由此引发群众上访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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