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住建局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金普新区法治建设委员会的各项法治工作部署,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统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制定《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培训方案》《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三年学习计划(2023-2025年)暨普法工作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组织中心组学习,撰写体会文章。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重要内容,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的范围和程序要求,对重大事项主动在金普网站公开;对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前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优化住建系统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营商环境“万件清理”监督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住建系统“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主题活动,围绕“实行直接发包小型配套工程项目经理短期任职制”、“成立企业服务专班”等20项具体工作任务,推出“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7+24”服务等优化举措,坚持“该放开的坚决放开,该管住的坚决管住”,切实解决企业难题,为25个项目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打通办理建设手续及房产手续的路径。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进项目、进企业,助力实现过万亿”专项行动,全系统138名干部包保297个项目,全部完成对接服务工作,坚持“无事不扰、有事必到”,全方位做好政策宣讲、疑难解答,助力企业发展,受理“马上办”(惠企平台)诉求件64件,办结63件,列居全区第一。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按照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我局对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进行了梳理和自检自查自评。
(三)深入推行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创新完善执法制度。全面梳理行政权责清单,并在政府网上公示,做到权责合法化、事项清单化,同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社会信用法律法规和《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加强全局信用信息归集及信用修复工作,支持社会信用环境建设。通过信用平台,完成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征收决定等信息的公示1022条。其中处罚40件,许可978件,强制4件,信用修复40次。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切实强化内部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官方网站公示各类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统一规范着装、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严格审查审批,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在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明确执法案卷制作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规范准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凡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都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严守法律底线。实行案审会集体讨论制度,由案审会成员共同参与,负责对全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和集体讨论,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聘请律师成立“法律顾问团”,夯实案件法制审核基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经由案件承办人、办案机构负责人、法制审核人员及主管领导“四级”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所有案件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等。截止目前,共审核案件86件(处罚43件,强制43件),罚款529万元,实现了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一是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初,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8项,上级交办任务2项,并全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发起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目前已完成全部检查结果的录入。二是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卡”制度,要求各执法队在受理行政执法案件或首次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时,一并送达“行政执法监督卡”,并告知行政相对人反映诉求的途径。完成省、市、区三级执法案卷评查,认真对照整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联合执法。2023年与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23次,主要整治大型运输车辆是否存在泄漏、遗撒现象。在治理渤海大道沿线特别是新机场填海工程运输通道扬尘污染问题方面,与相关部门深入扬尘源头,约谈运输企业负责人,安排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取得综合治理成效。
(四)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常态化法制培训制度。我局制定《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培训方案》《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三年学习计划(2023-2025年)暨普法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普法学习活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驻科轮训的通知》,对全局25个街道执法队的案卷制作人、法制审核人员进行驻法规科集中轮训,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明确案卷制作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的记录过程和归档管理。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5月制定《关于住建局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明确以单位负责人身份出庭应诉人员名单,要求全局领导干部严格履职,做到应出尽出。自文件出台以来,住建局为主体(或代理管委会、区政府)参与各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共52宗,行政负责人出庭52宗,出庭率100%。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征收决定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截止目前,共收到涉及商品房预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9件,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部分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执法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对标先进地区典型做法还有差距,工作统筹衔接、事项协调办理、办事服务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责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大连市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务操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内法规执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承担党内法规执行直接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党组成员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扛起党内法规执行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压实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持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督促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坚决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突出党组谋大事、议大事、管大事的职责,2023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8次,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决策49个、重要干部任免17个、重要项目安排27个,大额资金使用25个,始终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不事先定调、不搞一言堂。支持纪检工作,建立沟通会商制度,主动与派驻纪检组经常性交换意见、通报情况。支持派驻纪检组在全局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围绕派驻纪检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在干部选拔任用、人员选调以及评先评优等工作上,主动征求派驻纪检组对相关人员的党风廉政意见。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要求,按照管委会的部署,比照全国全省最优,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谋划,持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授权,动态梳理调整住建领域权责清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编制免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实施强制措施“四项清单”。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开展住建系统“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主题活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团结一致,砥砺创新,提能力,转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纾困解难,以“高标准、快节奏、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全面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推动执法监管制度改革。一是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行政检查程序,按照“应报尽报”“应减尽减”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合理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面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力争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二是继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运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工作,为涉企信息归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构建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监管结果可追溯的智慧监管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管能力。
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2日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