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落实情况
一是抓“关键少数”,发挥引领带头作用。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5月18日召开了全体班子成员参加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班子成员通过讲党课、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集体学习讨论等方式共计开展18次相关学习宣讲。定期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推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实现了全街道党员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人手一册,将该学习纲要作为街道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必备书。
二是教育全覆盖,增强学习广度深度。对上级关于落细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各项工作安排,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基层党组织采取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充分利用自媒体“看见董家沟”微信公众号,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贯彻学习。充分利用各类电子宣传屏、居民微信群、社区通平台、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充分发挥基层法治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新时代文实践站”“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场所,以及街道举办的基层党员集中培训、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等活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大力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内容,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每年均在卧龙大集、卧龙文化广场开展各部门联合普法活动,通过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展板、现场宣讲等方式对相关知识进行大力宣传,借助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和“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的时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活动。对街道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学习宣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5名应急中心执法人员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在线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开展了全街道党员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测试活动,测试平均分达到了98分。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职责清单,不折不扣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街道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任务分工,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党政主要负责人均在述职报告中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予以汇报,并确保述法结果运用机制得到有效落实。街道严格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制度,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成果,加强对街道各部门依法依规办事监督力度,聚焦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法治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项措施有力有序推进,不断推动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认可度持续提升。
3、街道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宪法实施方面,董家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长期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街道重大决策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制度集体决策,并经过街道法律顾问论证咨询,充分听取法律意见建议,做到坚决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带头宣讲宪法,将宪法知识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12.4”国家宪法日和金普新区宪法宣传周均组织送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等活动。各社区、村也充分利用各类电子宣传屏、居民微信群、社区通平台、社区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村(社区)调解组织、评理说事点、法治超市等实体平台,通过设立法律图书角、摆放普法宣传资料,进行宪法法律宣传。
二是政务公开方面,董家沟街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深入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梳理街道权责清单,利用信息化平台定期公布办事处工作情况、各类政策文件等信息;把开展“阳光三务”,推进社区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强化社区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使三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基层法治水平。
三是执法司法守法方面,街道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梳理调整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街道严格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重大决策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制度集体决策,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严格按照新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规定进行事前评估,今年进行了6次评估工作。近年街道没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下一步街道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长期以来,董家沟街道各执法相关部门积极联动,特别是在违建拆除等需要多部门综合执法事项上,街道主要领导牵头,制定详尽方案,明确分组和职责,各组统一协调,深入推进了综合执法工作。街道积极承接派驻街道执法人员,在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承接上级放权,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机制,通过主任办公会等方式对相关工作予以协调解决。街道积极承接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推动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完成了应急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工作,整合了辖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辖区3个单位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街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街道大力推广金普民生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街道给予社区矫正人员监管部门司法所大力支持,今年还设立了一间20平米专门的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治室。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制作规范,网络平台信息录入及时,刑罚执行和教育监管全部符合法定程序。近三年无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情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加强全民普法力度。街道各部门,按照工作内容和责任清单,组织全面和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包括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消防知识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和培训20余次。充分利用各类电子宣传屏、居民微信群、社区通平台、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千余次,真正做到普法宣传无死角。组织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行政案件庭审视频观摩活动。每年均在辖区卧龙广场开展了大型法治文化宣传活动,街道各部门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为群众普及各类法律知识,同时现场还进行法治歌舞表演。街道成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和副主任兼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为成员,坚持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辖区“村(居)评理说事点”实现全覆盖,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年底考评检查等方式推进评理说事点建设,现辖区各说事点全部满足“七个一”要求,为群众搭建“家门口”的说事、议事、调事平台,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辖区各村、社区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早介入,通过情理法的劝说,面对面或者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努力打开各方心结,将问题化解在当地;针对各调解组织反馈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司法所也及时介入,担起责任,联合化解;对化解不了的纠纷也做好诉讼、法律援助等法律指引和帮助,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诉求。2023年辖区各调解组织完成了285件矛盾纠纷化解。
四是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监督方面,街道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荐程序,确保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最大限度发挥监督作用。街道纪工委、派出所、司法所建立联系人制度,不断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街道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居民微信群、社区通平台、社区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向居民及时发送新区立法公开、行政执法公开、司法公开相关信息。街道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行为。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街道严格按照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出庭率达到100%。司法建议回复率达到100%。
五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方面,街道将重要党内法规纳入每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并且通过以案说法、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对全街道党政干部开展党内法规的集中教育。
六是不断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强化针对企业服务意识,采取“广泛联系、多方沟通、重点洽谈、全面服务”的工作思路,通过走访的方式摸清家底,建立联系人和项目服务管家制度,做好跟踪服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均衡,特别是在村级层面,还没有建设有品牌效应的法治长廊和法治街路。对基层法治文化建设人财物力的支持不够。
2、面对法治建设任务不断增加,基层工作力量明显薄弱,结合街道现有实际开展工作的办法还不够多。基层法治建设专职工作人员编制未予以明确。
三、下一年度相关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建立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长效学习机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2、进一步提升党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街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负责人了解争议案件原因,认真参与到案件庭审的各个环节,在出庭应诉案件中,确保“出庭又出声”,切实找准并化解争议焦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关切问题能够在法庭上得到切实回应,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3、街道各部门严格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
责编:董家沟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