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工作的函》(大环发〔2023〕10号)文件要求,现就大连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项目信息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大连普湾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
受理部门:大连普湾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85779330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普湾广场1号
大连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项目信息公示.pdf
责编:普湾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