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开展法治宣传
1.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定期组织学习,局主要领导亲自领学,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领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职能业务工作开展。
2.持续做好法治宣传。注重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作用,建设“金普农业”微信公众平台,租赁全区涉农街道村(社区)智慧农业便民信息平台150处;开展质量兴农万里行宣传活动,宣讲绿色食品知识、肉类安全常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农药、农机监理、兽药饲料、畜禽屠宰等各类培训,做好新修订法律法规宣讲培训工作;切实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通过召开培训会、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宣传车、宣传条幅、边执法边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每年均能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万余份。
(二)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及时更新并在大连政务服务网公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纳入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的事项,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关于调整金普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大金普规介发〔2021〕1号)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同时按“四减”工作地求,压缩审批时间至法定时限的40%以下。我局行政许可数量和质量保持了较高水平。
2.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涉及安全因素或方便群众就近办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办事“只进一扇门”。编制完善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并在大连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化,依申请类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市局的“三统一”材料清单,各事项的审核准则、业务流程图、材料填写样本、申报材料清单统一化率达到100%;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事项清单按要求及时更新完善,高频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制度机制,制定并向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明确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材料。
3.落实监管规则制度。严格执行《大连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三)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各项制度,坚持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做好执法登记、备案制,形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法制审核、备案常态化。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为加快推进“法治金普”建设,结合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年度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大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引入合法性审查机制等,让行政决策更加透明科学规范。
2.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重大行政决策或行政行为在局党组会讨论之前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等环节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四)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综合执法改革与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执法活动并严格履行公开公示程序,杜绝乱检查、乱罚款。
2.强化文明执法理念。执法中注重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杜绝粗暴野蛮执法、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行为,确保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
3.规范行政行为。一是组织执法人员每周五下午学习《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执法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形成制度;参加新区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证考前培训以及国家、大连市各类执法培训,推广普及执法培训优质学习资源。二是聚焦主责主业,重点培养说理式文书制作,提高执法人员实战办案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三是加强与市级业务指导部门联系,推荐经验丰富执法人员担任市执法办案指导小组成员,发挥执法帮带作用,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四是认真组织参加全市渔业执法案卷评查、2022年优秀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新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案卷进行交叉评查,促进执法规范和执法风险防范。优秀案卷被推荐参与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及优秀执法文书评选,其中,渔政执法案卷获农业农村部2022年渔政执法优秀案卷。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局主要领导在局干部大会等重要会议上反复强调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性,增加党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防范化解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能做到面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够确保预案得到有效落实。
2.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日常注重应急物资的储备,如遇突发事件能够提供充足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防洪防汛等职责能够得以正确履行。
(六)健全行政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机制
1.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排查。注重排查预警,落实责任监督,认真做好多元化解,确保农经、畜牧、水利和渔业等各领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认真梳理严格甄别把关,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渠道中剥离出来,加强与街道、村级的联络互动,做好指导协调,通过调解将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对于应当诉讼、仲裁、复议解决的信访案件,“法定途径优先”,按程序积极引导百姓导入法定程序。对于属于行政部门职责的涉农信访案件,积极健全依法逐级走访制度,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全年信访情况稳定,局系统未发生重大非访案件。
3.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法定公开事项内容。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部署,开展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执法信息报送工作。推广使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执法人员开通账号170人,积极应用,使用率在95%以上。同时,认真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日活动。配合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
(八)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1.选派精兵强将充实一线。为更好适应新区信用体系建设需求,选派年轻力量充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确保信用工作能够得以良好开展。在切实做好信用日常工作的同时,组织力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信用办信用简报报送信息。
2.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按照联合信用奖惩工作要求,按期报送联合奖惩台账。
3.扎实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按照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继续做好清理规范失信约束措施工作。对已出台的针对管理对象失信行为认定(黑名单)、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文件进行梳理,自查自纠。要求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凡无法律法规等依据而作出的“失信”认定等行为,均须认真开展清理,对于其他有明确依据的,要进一步规范,并制作失信约束措施台账。清理中未发现失信约束措施不规范现象,各项工作均能围绕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切实开展。
4.认真编制完善信用资源目录。按照新区信用中心的要求,结合局系统权责事项目录,认真编制完善信用资源目录,为新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一手数据。
5.切实落实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度。在做好内部宣传、学习的基础上,切实落实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度,为服务对象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6.全力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克服每个月约7000件行政许可,工作压力巨大的困难,全力做好“双公示”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7.切实开展《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月活动。广泛组织局机关科室、农业中心,街道办事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月活动。通过分发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悬挂宣传标语、滚动播放电子屏幕、电子宣传板,以及转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切实宣传《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确保条例入脑入心。
8.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公共信用信息征集规范》等编制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律专业人才储备不足。法律专业人员相对较少,与所承担的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应诉等职责任务不相适应问题;二是执法人员流动和岗位变换,导致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压实。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以及《辽宁省实施<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细则》,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对时间紧迫的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并坚持做好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将法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不断加强法治学习培训。积极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增强学习规范性、系统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化、标准化等管理。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六是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和案卷评查等方法途径,不断优化执法人员结构,提高执法能力水平。七是继续做好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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