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和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现报送大连金普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和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落实情况:国资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促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和高成效监管工作重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2022年大连金普新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落实情况:国资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托网站、宣传板、显示屏、纸媒、公众号等媒介,开展新出台或新修订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利用网站、客户端、公众号等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应知应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
(三)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落实情况:创新开展新媒体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制作刊播普法宣传内容。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及时进行权威法律解读。加强新媒体新技术普法,依托门户网站、公众号、宣传板、 显示屏、新闻媒体等媒介,及时推送自然资源管理相关信息和相关法律知识。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平台,微信、微博、QQ等手机平台让服务对象知晓自身合法权益。
(四)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情况
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 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国资局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订立重大协议时,将安排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国资局推动国有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公司律师、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积极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不断扩大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队伍,公职律师实现全覆盖,积极在规模以上国有企业推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强化涉外法治政策服务保障。有效引导新区对外经贸合作国有企业加强合法合规经营管理,鼓励和支持建立服务“一带一路” 和新区国有企业“走出去”涉外律师团队,加强对有关国有企业、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法律顾问的指导培训。鼓励、支持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入辽宁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制定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长期计划。加强对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参与完善域外法律查明服务机制。推进对外法治宣传和法治交流。
此报告。
大连金普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责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