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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金普新区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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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公交企业:
  为了提升我区城市公共交通品质,改善人民群众出行乘车环境需求,根据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定价申请、考虑公交企业良性发展诉求,经请示新区管委会同意,并报市物价局备案,现将有关票价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安排
  (一)按乘车人次计价。
  投币为2元/人次,刷公交IC卡1元/人次。
  (二)优惠政策
  1、60-69岁老人持有效证件享半价优惠;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车;
  2、持现有学生票乘坐新能源空调公交车有效。
  二、适用范围。
  大连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共汽车分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和大连正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经新区交通局核准,按不超过总客运运力三分之一比例投放线路的新能源空调公交车。
  三、实行日期及相关规定。
  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从2018年6月15日起实行。需在公交车辆上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原大连金州新区物价局《关于大连正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空调车票价的批复》(大金新物价批〔2015〕2号)同时作废。

附件: 关于确定金普新区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的通知(1).doc

责编: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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