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盛)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批复同意大连市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自此,大连成为全国同时实施海运和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的3个城市之一。位于金普新区的大窑湾港成为这一政策的关键节点。
启运港退税是我国出口退税模式的一项重要创新改革措施,将原先出口集装箱货物需清关离境后办理退税,提前为从境内启运港装运即可办理退税,能够有效缩短出口企业退税时间,优化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
2023年,国家已批复以大连大窑湾港为离境港,以秦皇岛、烟台、锦州等11个环渤海城市作为启运港的海运启运港退税政策。此次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是以大连大窑湾港为离境港,以长春、沈阳、通辽等地铁路场站为启运港。
大连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实施,叠加现有海运启运港退税政策,实现陆海全覆盖。双重政策的叠加,可有效缩短企业出口退税周期,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有利于加速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建设。同时,将进一步推动大连海铁联运业务快速发展,畅通东北亚国际市场与东北腹地经济间的要素流动,打造向东向北开放的重要支点,助力东北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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