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老年人、残疾人优惠乘坐公交车的惠民政策要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60-69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公交车,由此产生的减免费用由政府予以补偿。一直以来,金州新区公交企业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优惠乘车服务。以往我区的补贴标准是:60-6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按22元、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按44元、残疾人每人每月按30元对公交企业进行补贴,农村区域的老年人、残疾人按标准的60%对企业补贴。由于这一标准缺乏理论依据,2014年,交通局、财政局经研究,决定制定新的的老年人、残疾人优惠乘车补贴办法,并得到了管委会领导的同意,按照以老年人、残疾人乘车人次占公交客流总量的百分比,即出行比例进行补贴测算工作计划,我们聘请了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规划研究院开展客流量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
2015年4月10日上午,我们邀请了来自客运管理、政策研究、公交规划、民政事务管理、审计等方面的专家代表组成专家组,对海事大学提出的调查报告进行评审,对这次调查的方法、结论以及建议进行论证,对调查报告进行补充、完善。专家们在听取了海事大学的专题说明后,针对调查报告的部分内容提出了问题和建设性意见,最后,形成了评审验收会专家评审意见,认为该项目的研究为实施政府公交补贴提供量化依据,是准确核算公交企业政策性亏损的基础,调查方法科学,测算方案合理,数据翔实,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同时,建议根据金普新区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公交线路的布局,人口数量增长和客流量的变化,完善全域公交补贴措施。
做为我市资深的客运管理工作者,此次专家评审小组组长、原大连市客运管理处处长、现大连道路客运协会会长娄镜明同志特别指出,金州新区通过客流量调查的方法,测算老年人、残疾人乘车比例,据此进行政府补贴,是个很好的创新,它更符合实际发生的情况。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做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城市公交,在包括人工成本、燃料消耗成本等在内的各种运营成本不断攀升而同时维持低票价运营期间,至少应将企业的成本差异性补贴调整至盈亏点,这样才能维持公交企业的生存,进而可持续发展。
新区财政局、残联的领导到会聆听了调查意见和专家建议,并做了会上发言。我们将根据调研结论和专家意见制定对新区公交企业承担老年人、残疾人优惠乘车义务的政府补贴办法,并做为依据,实施对公交企业年度政府补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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