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相关道路货运经营者:
现将新区货运车辆的问题数据予以公示。
本次数据后两列为与公安交管部门比对核实结果,相关标识释义如下:
标注“注销”:该车辆已在公安交管部门完成注销手续;
标注“达到报废标准”:分为两种情形:
① 车辆已达法定报废年限,未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销;
② 车辆检测超期满 36 个月,由公安交管部门认定为达到报废标准。
请各经营者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整改,及时为报废类车辆办理销户注销手续。切实防范因问题数据未整改到位,影响车辆及企业正常运营资质。
金普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5月8日
责编: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