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大农发〔2021〕62号)文件要求,新区已完成减船转产补助申报人员资格审核。现将审核基本合格的3艘渔船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9日。以上渔船经现场审核合格并完成拆解后,将依规核发相关奖励与补助资金。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书面反映。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99—2号408室渔业科。电话:0411-66317385。
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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