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金普新区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大政发〔2010〕31号),按照管委会相关工作部署,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12月起草了《关于加强金普新区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2026年2月5日,为期30日。公众意见反馈联系电话:0411-87552167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6日
附件:关于加强金普新区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