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万利劳务代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涉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RS2025-6号现已调查完毕,现依法向你单位下达大金普人社理字RS2025-6号《行政处理决定书》,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补缴劳动者丁桂荣缴纳2008年5月至2011年10月社会保险费共计20198.08元(此金额为本金,滞纳金和利息自欠缴之日开始计算,截止到在社保征收机构进行补缴时为准)。你单位如对该处理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到期不申请复议提起诉讼也不履行处理决定的,我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你单位无人接收文书,特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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