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农发〔2021〕62号)文件要求,新区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核,以下8艘渔船符合初审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5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递交书面材料。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99-2号408室渔业科。电话:0411-66317385。
附件:8条符合减船转产补助渔船明细
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
2025年12月8日
附件: 8条船“十四五”期间减船转产补助资金发放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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