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渔港管理秩序,优化渔港功能布局,提升渔业安全生产水平,依据大连市渔港渔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阶段对大渔沟停泊点等11处渔港及停泊点实施关停取缔,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拟取缔渔港及停泊点的关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停取缔范围
下列渔港及停泊点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关停取缔:
1.大渔沟停泊点
2.二白灰停泊点
3.西海滩停泊点
4.大连岛(簸箕岛)停泊点
5.三官庙停泊点
6.荞麦山后港停泊点
7.刁虎咀停泊点
8.海资利停泊点
9.荞麦山渔港
10.碾子屯渔港
11.拉树山屯渔港
二、关停要求
自关停之日起,禁止一切渔业船舶进入上述渔港及停泊点水域进行停靠、锚泊等作业活动。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关停工作,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关停措施实施。
关停取缔后,有关部门将依法对相关港区实施封闭管理,加强巡查监管,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其他事项
请广大渔民及渔业从业者合理安排生产作业,选择其他合规渔港进行停泊与作业,确保渔业生产安全有序。
特此通告。
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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