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郡(2006年4月3日,男):
经查,于2025年,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翠竹小区19栋-2-1-2号房屋因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因案涉建筑物现归你所有,本机关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责令你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改正、自行拆除,并接受复查。你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公告送达 辽(02)(06)综执限改字[2025]第(16014)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执法人员:闵少林 电话:0411-87509379
执法人员:白婧 电话:0411-87509379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10日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