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我区部分见习单位超过一年没有见习人员上岗,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现已在系统内取消其见习基地资格,若后续再次开展见习工作需重新申请见习基地。现将取消见习基地资格的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2025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7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金普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411-65891588。
大连金普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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