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收回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调查认定并报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对以下闲置土地下达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现将该收回宗地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 |
宗地号 |
土地坐落 |
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超过约定开工日期 |
大连绿地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05112023 |
小窑湾 |
11.5393 |
城镇住宅用地 |
2年以上 |
大连绿地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05112024 |
小窑湾 |
2.8157 |
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街巷用地 |
2年以上 |
责编: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