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森兴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于2025年2月12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责令偿还(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具体内容如下:因你(单位)逾期不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待遇,我中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于2024年12月23日对你作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追偿决定书》,已公告于 2025 年 2 月 7日视为送达给你,要求你于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待遇 148862.47 元退回我中心指定账户, 而你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于亚辉
联系电话: 0411—65891697
单位地址: 金普新区金马路260号
因你单位拒不接收,现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责令偿还(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待遇核准部领取本决定书,逾期不领取视为已经送达。
金普新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4日
责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