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九条“海域使用权期满,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海域使用权终止”的规定,认定下述海域使用权人海域使用权终止,我局拟对下述海域使用权证进行注销,收回海域使用权。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用海项目名称 |
海域管理号 |
用海 面积 |
用海 方式 |
联系人 |
到期 日期 |
1 |
大连金羽翔海洋产业园有限公司 |
2013D21021322347 |
710亩 |
海底 |
毕美娜 贾皓茗 |
2018年12月22日 |
2 |
大连金羽翔海洋产业园有限公司 |
2013D21021318122 |
2081.35亩 |
海底 |
毕美娜 贾皓茗 |
2020年7月11日 |
如对注销海域使用权证,收回海域使用权有异议,请于该公告发布十日内,来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反映,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异议,我局将按要求履行注销程序。
单位地址:大连开发区金马路199-2号
单位电话:87922637
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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