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现对下列拟受理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和坐标详见附件,公示期7日(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
如对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递交书面材料。逾期或无异议,将依法进行后续工作。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99-2号309室海洋科。电话:0411-87922637。
(本公示内容仅反映当前受理阶段情况,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将作为用海审核的重要参考。本公示不代表行政机关对用海的审核意见或批复。)
附件:1.拟受理石善文等39宗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明细
2.拟受理李国泽等6宗海域使用权续期+转让申请明细
3.拟受理王淑梅等2宗海域使用权续期+变更申请明细
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 附件1:拟受理石善文等39宗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明细.pdf
附件: 附件2:拟受理李国泽等6宗海域使用权续期+转让申请明细.pdf
附件: 附件3:拟受理王淑梅等2宗海域使用权续期+变更申请明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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