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大连隆源建设有限公司:
劳动者投诉你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现依法对你单位下达大金普人社监令字〔2024〕5-211号《限期整改指令书》。限你单位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按照《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筑领域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大金普人社建监询字〔2024〕5-401号)要求,报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春暖花开项目施工合同及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项目用工花名册、项目工程款支付明细、项目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据等有关资料。如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因你单位无人接收文书,特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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