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经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认定大连绿地新城置业有限公司2宗国有建设用地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
土地使用权人 |
宗地号 |
土地坐落 |
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超过约定开工日期 |
大连绿地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05112023 |
小窑湾 |
11.5393 |
城镇住宅用地 |
2年以上 |
大连绿地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05112024 |
小窑湾 |
2.8157 |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 |
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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