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万博(1995年3月24日,男):
经查,你于2022年4月3日,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杏花里1栋-4-2-2号房屋改、扩建阳台,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责令你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改正、自行拆除,并接受复查。你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公告送达 辽(02)(06)综执限改字[2024]第(16006)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执法人员:刘明忱 电话:0411-87509379
执法人员:闵少林 电话:0411-87509379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4日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