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送<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的函》(辽市监函〔2024〕24号)精神,经各成员单位确认,金普新区推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将调整后的《金普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予以公布。
公布后,我区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业务开展和监督管理以本清单为准。《关于调整金普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大金普规介发〔2023〕1号)同时废止。
附件: 金普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
大连金普新区推进清理规范行政
审批中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5日
附件: 关于调整金普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大金普规介发〔2024〕1号).pdf
责编: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