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根据市商务局印发的《关于申报大连市2023年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外贸提质增效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发展项目的通知》和《关于申报2022年度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新区工作实际,现将新区具体落实情况通知如下:
1. 自贸区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申报工作
经与市商务局沟通,征得市商务局同意,自贸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推荐工作,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把申报条件,完备申报材料,相关材料直接报送至市商务局。
2. 新区其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申报工作
请园区、街道办事处及时做好广泛宣传,完成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于8月23日(周五)下班前以园区、街道为单位统一将辖区内企业申报情况的推荐文件(PDF盖章版)以及申报材料(PDF版)报送至新区商务局。
联系人:刘松,电话:87630191,邮箱:jpsmltk@163.com。
3. 企业申报相关文件的获取途径
市商务局的相关文件及附件已同步发布在大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https://boc.dl.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请相关企业自行查看下载7月31日发布的《关于申报大连市2023年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外贸提质增效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发展项目的通知》和《关于申报2022年度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的通知》。
大连金普新区商务局 2024年8月6日
责编: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