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普湾经济区经济发展局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开展《大连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类)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类)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建设地点:位于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内。
规划范围:园区总规划用地面积102.5 公顷。园区规划分为A、B 两个地块,A 地块用地面积12.5 hm2,B 地块用地面积90 hm2。主要服务范围为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辐射大连及周边地区。
A 地块四至范围:规划面积12.5 hm2,位于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南部,东临瑞泽生物、南至经十一路(邻大化集团)、西至纬二街(邻玄华涂料)、北邻松辽化工。
B 地块四至范围:规划面积90 hm2,位于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北部,东临规划道路、南至经五路、西至纬三街、北至和盛北路。
规划处置规模:根据大连及周边地区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处置现状及未来处置量,结合园区拟搬迁入园企业/计划新入驻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规模及近远期规划目标,确定园区规划处置规模近期为90 万吨/年,远期为130 万吨/年。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连普湾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韩工
电话:18640994309
三、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工
电话:13942891093
邮箱地址:4271783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本公示页面中查询、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进行意见表述。
大连普湾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5月28日
责编:普湾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