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开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隐瞒真实情况取得注销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2021年当事人因与大连市农业现代化园区管理委员会之间存在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被起诉,2022年6月经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判定当事人支付园区2019至2021年土地租金75万元及本案诉讼费33,850元,截止2024年7月,当事人一直未支付所欠土地租金及诉讼费。当事人于2024年1月24日在申请注销登记提交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中郑重承诺“本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并于2024年1月25日取得了注销登记。当事人申请注销登记时存在未结清债务,但在提交的材料中隐瞒了真实情况。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现拟撤销大连金开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孙俪宁、王明明 联系电话:87935702
联系地址: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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