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胜(1975年3月2日,男,汉族):
经查,你于 2023年7月/日在大魏家街道御龙园C区25-1号1-3层 实施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的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的规定于 2024 年6月6日作出 辽(02)(06)综执限拆决字[2024]第(04002)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你对大魏家街道御龙园C区25-1号1-3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形成的建筑物于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本决定自送达当事人时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可在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公告送达 辽(02)(06)综执限拆决字[2024]第(04002)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丛林
电话:0411-87895311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7日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