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相关单位、外贸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大连市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补充认定工作的函》要求,现开展新区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补充认定相关工作:
一、 申报条件及程序
按照《大连市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的规定,请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按本办法规定准备申报材料报至金普新区商务局外经外事科。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按照办法规定准备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扫描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请于2024 年 6 月 21日前报送至金普新区商务局外经外事科(金马路199号,商务局33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麻艳 87612556
附件:关于组织大连市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补充认定工作的函
大连金普新区商务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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