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上海鹏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劳动者投诉你单位涉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2023〕3901号现已调查完毕,你单位未按照我局于2024年2月12日对你单位下达的《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限期整改指令书》(大金普人社监令字〔2024〕5-148号)的要求进行改正。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对你单位下达大金普人社罚告字〔2023〕3901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证告知书》。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有异议,有权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及要求听证。如果拟处罚行为符合申请听证条件,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如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听证要求。因你单位无人接收文书,特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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