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4号)规定,经审核,我区共有2人符合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流动备案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于工作时间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566050
联系地址:大连金普新区金马路199号509室
附件:金普新区2024年第三批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流动备案人员名单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 附件:金普新区2024年第三批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流动备案人员名单.xls
责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