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合法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大房稳办发[2022]2号)规定,经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联合审查认定,认定大连金普新区中日生态新城公共服务配套PPP项目、伸光企业配套发展公寓项目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至3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岳贤林
联系电话:0411-39204317
附件1:大连金普新区中日生态新城公共服务配套PPP项目认定书.pdf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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