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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普新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实施项目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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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普新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实施项目的公示

     2024年,金普新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共11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农规【2021】4号)要求,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实施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河村新建稻谷种植基地项目

     二、实施地点

     金普新区石河街道石河村

     三、项目内容及预期收益

     计划在台山梯田地种植水稻、金银花,配套水电、灌溉水渠、挡土墙、排水沟、看护房、围网、卫生间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将打造特色农副产品,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在金秋十月与粉黛花田形成合力,丰富多元业态,全面带动东沟旅游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让更多的民族地区群众实现持续增收致富。

      四、项目资金

      本项目分配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10万元。

      五、建设时间

      2024年2月至2024年11月。

      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5日至1月22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及来访形式反馈问题、发表意见。

来访电话:0411-87565610

来访部门:金普新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来信地址:大连金普新区炮台街道普湾广场1号432办公室


大连金普新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15日


 

责编: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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