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各技术贸易企业:
依据国家移民局有关政策和商务部相关通知要求,为落实技术贸易领域外国人便利化,自2023年12月1日起,我区企业签订的技术进出口自由类合同交易对象为外国人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含护照和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提交方式可选择纸质复印件或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合同登记中“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位置上传扫描件(详见办事指南)。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411-87644636
2023年12月7日
责编: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