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查你(单位)在金州区站前街道金湾路416-9号1-2层侵占、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的情况,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辽(02)(06)综执调通字[2023]第(28022)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调查通知书》和辽(02)(06)综执限改字[2023]第(28022)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携带身份证、其他相关审批手续材料到站前街道执法队接受调查。
联系人:徐魁堂 王亮
电话:0411-87879865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 年 10 月 30 日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