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确定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的通知》(农办质〔2021〕5号), 确定金普新区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自创县以来金普新区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2022年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9.39%,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对照《大连市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工作方案》,金普新区对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考核指标进行了自评和打分,为98.5分。详见打分表。
金普新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
(大连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代)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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