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金玲(身份证号23008**********021):
为调查你(单位)在金州区站前街道南山路45号楼3单元103号一楼西侧外墙私自开了一扇门的情况,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辽(02)(06)综执限改字[2023]第28010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大林 王亮
电话:0411-87879865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4日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