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工伤保险基金已于2023年6月2日先行支付兰鹏(身份证号码:2108**********5537)的工伤保险待遇合计35725.86元。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工商银行大连金州支行(账户名称: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银行账号:3400201629300206409)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费用。逾期不偿还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普新区管委会 、人民政府或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金普新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待遇窗口领取本决定书,逾期不领取视为已经送达。
单位地址:大连市金普新区金马路260号人才广场5楼
联系人:于亚辉 联系电话:0411-65891697
特此公告。
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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