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莉(1962年5月10日,女,汉族):
经查,你(单位)于2005至2018年 / 月 / 日在大连金州区先进街道6号1单元6层1号实施的依附楼体搭建构筑物及在顶楼建设建筑物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于2023年5月18日作出 辽(02)(06)综执限改字〔2023〕第22001 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整改并接受复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力。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公告送达 辽(02)(06)综执限改字〔2023〕第22001 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玉峰
电话:0411-87778489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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